4月16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公安厅发布通告,将调整现有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不少路段限速都有了提升,将于5月1日起实施,具体细则如下:
一、严格遵守高速公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限速值设置不超过设计时速20km/h以上,同路段小型汽车与其他机动车限速差一般不大于20km/h;
小型汽车限速值不超过12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不超过100km/h,摩托车限速值不超过80km/h。
2020年及以后通车的高速公路,小型汽车原最高限速值为80km/h的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00km/h;小型汽车原最高限速值为100km/h的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10km/h;中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等其他车辆原则上提高至90km/h(相关路段限速值调整详见附表)。
二、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限定时速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险路险段、恶劣天气、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安全监管,着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确保本通告顺利实施。
四、广大交通参与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本通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