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消息,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委、园林绿化局、邮政管理局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其中提到,明确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电动三轮车的通行管理规定,对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电动三轮车,核发“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
取得“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的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允许在全市范围内道路行驶,但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路。
通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新规定下,明年这些行业三轮车将可以合法在道路上形式,但是要准守法规,不能给交通带来压力。
至于个人的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将依新规在2024年1月1日起禁止上路,而且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