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据人社部官网公告,日前,中组部、人社部、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同时,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并明确一系列衔接措施。
其中包括建立去向登记制度,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明确户口迁移要求,高校毕业生户籍可以迁往就业创业地(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也可以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以及明确档案转递衔接等。
资料显示,报到证由国家教委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统招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