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下午消息,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发布“e租宝”案立案执行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立案执行。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表示,为依法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执行工作,信息核实、资产变现、资金清退等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
2月7日下午消息,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发布“e租宝”案立案执行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立案执行。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表示,为依法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执行工作,信息核实、资产变现、资金清退等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
声明:来源非IT商业科技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请尊重版权保留出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文章内容仅供阅读,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