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0 21:30 路透社
9:30 饭局结束了,刘和女方去了刘某个同学在明尼苏达租的公寓。但是这对男女没有进屋。刘拉着女方上了他租的车。
Liu pulled her into his hired car, a person with knowledge of the incident said。
刘和女方最初是一起去了刘的同学在当地租的公寓,但是女方清醒的拒绝进屋,而是要求回她自己的公寓。如果女方这时进了刘的公寓,她的朋友B不知道地址,想报警都没地址,想保留证据也会非常困难。
在正常的社交语言里,如果一个女生跟男子喝完了酒,然后多次转场,先去了男方公寓楼下,又去了女方公寓,两人一起依偎着进屋,这些信息都说明两个人愿意在后面发生点不需要报警的事。然后刘强东就这么色迷心窍的入彀了。
8-30 22:30 路透社
女方跟朋友B说,刘在车上就开始对她动手动脚。她求刘不要这样,但是刘并不听。
“started to touch me in the car。”
点评:在这个阶段,女方坐在刘强东的车上,刘送她回家。她给男性朋友B发消息说刘在车上就开始摸她,证明意识清醒,行为自由。我曾经脑补过男性朋友B是女主的男朋友,然后女主迫于权势,屈从于大佬淫威,不得不曲意逢迎,以身饲虎,心中苦痛之极,还要劝男朋友千万不要报警,因为有钱是为所欲为的。但是这个脑洞被我推翻了,因为正常姑娘没必要跟男性朋友直播亿万富翁撩她的过程,跟闺蜜说说还合理。
8-30 23:00 北美留学生日报
刘强东送女方回家。据北美留学生日报的爆料,晚上有人遛狗时,有中国邻居看见两人相互依偎举止亲密;两人一起回了女方的住所。
点评:全程微信直播,神志清醒的女方,为什么在深夜十二点,让一个男人进她的房间?现在我们知道刘的车是租的。如果那位中国邻居的信息属实,两人的确亲密依偎着进了女方的房间,那么,后面的一切就是做局。
8-30 午夜 路透社
刘跟女方回了女方的公寓。午夜,女方在微信上跟男性朋友B说:刘强迫她发生了性关系。路透社说强奸大约发生在凌晨1点。
She wrote that Liu had forced her to have sex with him。
点评:女方刚刚转到明尼苏达大学两周,理论上还不足以找到亲密的朋友。而女方跟刘强东的互动,基本上是通过微信全程直播给了朋友B,然而,这两个朋友都是男的。很难想象一个女生在凌晨两点发微信给一个男生,说刘强迫她发生了性关系(正常应该会发给自己的女性朋友才对),还跟男生说不要报警,她会想办法离开……
要知道明大这种小城市,留学生圈子很小,这种跟刘强东的劲爆八卦,只会瞬间传遍当地的华人圈子。而这位女生刚刚转到明尼苏达大学两周,竟然能这么迅速的跟本地的新朋友聊得如此深入,如此信赖,直播到如此私密性的话题,真的不怕成为话题人物么……
8-31 2:00 路透社
8月31日凌晨两点,女方在微信上说:我不愿意,明天我会想办法离开,你不要报警,刘能量很大,他一定会压下去的。
然而这位朋友B报了警。
疑点:路透社说女生打算明天想办法离开(Escape),而北美留学生日报说女生想把刘强东送走。两个信源相同之处是性关系看来的确发生了;不同之处是一说送走,一说自己走。我认为北美留学生日报的说法更可信,因为刘强东的行程很忙,不可能一直赖着不走;女方也不需要想办法离开(Escape);如果女方要离开,作为刚刚来明大15天的新生,又能去哪里?难道是去投靠朋友B?
8-31 清晨Early Morning 路透社
女方的男性朋友B报了警,警方到现场时,刘强东还在女方公寓。但是当时女方并没有向警察指控刘的性侵行为,所以当时刘没有被逮捕。
等于女方在8月31日凌晨,并不想就强奸进行指控。这是我认为女方只是受害者,不是做局者的核心依据。
而一切转折,都发生在8月31日这个白天。
8-31 上午 路透社
女方把这个事的经过告诉了警察、至少两个朋友和老师。并且女方在微信中说会保留证据,留下了当时的床单。
女方从一开始的不想报警,不想指控;发展指控刘强东强奸,再发展到今天与警方全面合作,需要一场心路历程的演变。而警察、老师和朋友,至少有一个人正在清晰的指引她如何保留证据,包括留下床单、去医院检验、如何报警等。
8-31 下午 路透社
女方去医院做了性侵的检查。
8-31 21:00 路透社
女方在明大办公楼紧急报警,警察随后来到明大。女方在明大代表的陪同下,就刘强东的强奸行为进行指控,所以才有警方材料中的Probable Case。
8-31 23:00 路透社
刘在当晚11点孤身来到明大的214房间,警察已经在那里等他,随后刘被戴上手铐。他平静的说:我需要一个翻译。
As an officer handcuffed him, Liu showed no emotion。 “I need an interpreter,” he sa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