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目前,已有一家大型券商中介机构入场做ofo破产重组的方案。
记者收到一份约半年前ofo的负债表,据材料显示,彼时,ofo整体负债为64.96亿元,其中,用户押金为36.50亿元,供应链为10.20亿元。
“破产重组无需法院主导,属于协商自愿行为,但破产重组方案必须取得全部债权人同意,否则方案对不同意的债权人无效。如果破产重组,可能是私下协商做的事情,并没有经过法院。但据ofo现状分析,应该已经涉诉,被其供应商起诉了,否则不会申请破产清算”,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陈士忠律师表示,该券商公司应该已完成了尽职调查和委托进行了相应的资产评估,券商公司可以依据尽职调查情况和资产评估结果对该企业进行重组,寻求机构接盘。
而此前,市场多次传言滴滴要收购ofo,但均被双方否认,双方陷入拉锯战。
“进入破产程序后,依据资产评估结果、抵押担保债权数额、普通债权数额及经过债权人会议磋商,可以把普通债权清偿率减少到百分之二十或者百分之十几左右。”陈士忠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债权清偿期限都会在2至3年,比如第一年先偿还30%,第二年偿还40%,第三年还清等。
上述供应商的债权应该属于普通债权。“通过破产重整或者破产重组之后,它的债权也可通过债转股的方式转为股权。” 陈士忠律师说。
值得一提的是,据公开资料显示,去年7月,阿里参与了ofo的E轮超七亿美元的融资。而在今年3月,ofo通过动产抵押的方式,先后两次将其资产共享单车做为抵押物,换取阿里系共计17.7亿元人民币的借款。这也就意味着,作为ofo的股东,阿里同时也是其债权人。
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因入局较晚,不管是在ofo的股权占比,还是董事会席位上,阿里并不能和ofo的第一大机构股东滴滴抗衡。
10月22日,ofo背后的运营公司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戴威变更为陈正江,不过,随后,ofo官方发布公告称,法人代表人的变更仅是ofo内部正常的人事变动,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戴威,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陈正江为ofo前五号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