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29日一审宣判了一起涉及网络游戏虚拟饰品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因被告方违约封禁了原告账号,导致存放在平台上的虚拟饰品无法取出,法院判令被告服务平台方赔偿原告牛先生经济损失共计260000元。
据了解,本案原告牛先生是被告某第三方饰品交易平台的注册用户。牛先生将其拥有的游戏饰品寄存在第三方饰品交易平台上的“展示柜”中,“展示柜”为第三方饰品交易平台的账号,同时也是第三方饰品交易平台在某市场上注册的账号。
2018年1月,牛先生在第三方饰品交易平台上的账号被封禁,导致其无法取出相应的游戏饰品。牛先生认为这些饰品具有相应的经济价值,于是向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该平台违约,并要求赔偿。
法院一审认定,用户点击同意《网络服务协议》,成功注册账号并进行饰品交易。应认定双方缔结了服务合同。因被告方无法举证表明牛先生账号封禁是其本人原因造成,因此认定网络服务平台违约,没有尽到对用户账户的安全保障义务。
负责审理该案的法官表示,本案中游戏饰品作为虚拟财产,因其合法性、有用性、可交易性的特点,具有财产性属性,应当成为法律保护的对象。具体赔偿金额参考了双方举证和同期此类饰品的平均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