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曾轰动一时的奥克斯空调诉格力电器专利侵权并索赔事件,如今有了新进展。7月12日,记者获悉,奥克斯空调近日在南昌中院撤销了对格力电器的起诉。同样的案件,去年宁波中院判格力侵权成立,格力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还有待宣判。
奥克斯买旧专利向格力索赔2.7亿
2018年12月4日,宁波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克斯空调)从东芝开利公司购买了一件压缩机专利,购买此专利一个月后(2019年1月25日)就在宁波中院起诉格力电器专利侵权,并在当年10月14日又在南昌中院再次起诉格力侵权。两项诉讼共计索赔2.7亿元。
2021年12月5日,宁波中院判决格力侵权成立,判赔金额高达1.66亿元。当月,格力已就该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4日,奥克斯在南昌中院撤诉。南昌中院6月28日的民事裁定书显示,奥克斯向南昌中院申请撤回对格力、苏宁的起诉,法院准许奥克斯撤诉。
相比奥克斯在宁波胜诉时的高调宣传,本次南昌撤诉却是悄悄进行。相同的专利,同样的法律问题,两个案件结果却截然不同,一个判赔1.66亿,另一个为何却以撤诉告终?
记者向奥克斯空调有关人员了解此次撤诉背后的原因,截至发稿时,对方没有回复。
据格力电器提供的素材,从案件审理过程中看,宁波中院、南昌中院均委托了第三方司法鉴定。宁波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未给出明确鉴定结论。而南昌中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则明确认为格力使用的是行业通用技术。
奥克斯本身不生产压缩机,却在2018年12月向东芝开利购买涉案压缩机专利。当奥克斯买下涉案专利时,该专利在日本的有效期仅剩8个月(2019年8月在日本过期失效),中国专利的有效期也仅只剩一年(2020年8月在中国失效)。可以说,奥克斯是赶在该专利失效的前夕购买了涉案专利,并向法院提起了侵权诉讼。
2020年10月,中国制冷学会曾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与会技术专家认为该所谓的“专利”技术属于压缩机行业通用技术,应当被无效。东芝开利在该专利申请后到转让给奥克斯前的19年内,全球所有变频压缩机企业均在使用该通用技术,从未发生过被诉侵权的事件。
十年恩怨、多次交锋与四次撤诉
为何奥克斯空调要购买即将失效的压缩机专利,并在购买该专利一个月后即以此专利起诉格力?记者了解到,之前,奥克斯空调曾多次被格力起诉专利侵权。仅2017、2018年两年,奥克斯就被法院判决恶意侵犯格力专利权共27项,累计判赔近1.2亿元。其中已终审案件26项,已赔偿金额5670万元,还有一个案件初审判赔6000万,目前需等待最高人民法院二审。
与此同时,奥克斯对格力也发起多项诉讼,但除了宁波中院这次暂时胜诉外,其余诉讼均因专利被无效或面临败诉而选择撤诉。
奥克斯第一次撤诉: 2012年开始,奥克斯通过各种手段挖走格力核心研发人员超过300人,涉及产品研发、质量、工艺等。2015年,奥克斯在挖格力员工时获悉,格力“画时代”产品中有个技术未申请专利,因为格力认为该技术属于通用技术。于是,奥克斯将该通用技术申请所谓的“专利”,并于2017年8月在宁波中院起诉格力“画时代”产品侵权,宁波中院判决格力侵权成立,要求格力赔偿奥克斯1000万元。因为格力产品两年前就投放市场,该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专利无效,奥克斯认为在浙江高院的二审无胜诉可能,所以撤回对格力的诉讼。
奥克斯第二次撤诉:2017年10月,奥克斯在宁波中院起诉格力侵犯其3项专利权。涉案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奥克斯再次撤回对格力的诉讼。
奥克斯第三次撤诉:2018年7月,奥克斯利用一件电机专利(专利号:201010039703.7)第三次在宁波中院起诉格力侵权,要求赔偿9500万。格力将该专利无效后,奥克斯又一次撤回对格力的专利诉讼。
奥克斯第四次撤诉:此次,奥克斯在南昌中院撤回对格力的起诉,也许是奥克斯看到司法鉴定结论,判断案件结果可能对其不利,因此选择了再次撤诉的方案。
从过往几年的诉讼案件可以看到,格力共起诉奥克斯27次侵权,全部胜诉。奥克斯对格力提起四次侵权诉讼,除这次宁波本地法院的暂时胜诉外,其余诉讼均以撤诉告终。而且,格力已就宁波法院的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还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最终审判。
一位熟悉双方的行业专家向记者分析说,从法理看,奥克斯购买了专利,并利用手中的专利权起诉格力侵权,它有这样的权利;但从情理看,奥克斯自己不生产压缩机,买专利只是为了起诉格力侵权,情理上处于弱势。按惯例,格力作为被告应诉,一般会先向专利复审委提出无效请求。但由于奥克斯购买东芝开利的这项压缩机专利,目前已经过期,估计专利复审委不会再出文判其无效。中国制冷学会认定该专利已成为行业通用技术,奥克斯也很难再拿出其它第三方鉴定结论否定中国制冷学会的观点。因此,奥克斯此次撤诉是明智之举。其实,空调行业的主要核心技术都在上游零部件及元器件中,希望中国空调企业减少恶意诉讼、恶性竞争,聚焦核心技术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