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化学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检测报告”是检测企业按照委托方指定的测试条件、对送检产品进行的一种“非标充放电循环测试”,并非国家标准测试条件及方法。该检测报告中的委托方明确指定了测试停止条件为“出现8个以上电池充不进去电为止”,即送检同一型号样品中至少8个以上电池无法充电、显示电压为0,该测试才能停止。因此,该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若干电池无法充电、电压为0,是根据委托方要求的检测停止条件出现的必然结果。
根据产品规格书显示,45℃为范围之内的参数值,按照检测报告,孟建波认为LG M26型号电芯的两个主要参数可能存在虚标的问题,真实使用情况下并不能达到产品规格书的标准。
近两年在ofo和摩拜单车厮杀正酣之时,哈啰单车避开锋芒悄然使用“农村包围城市”战略,生产了数百万辆共享单车,在二三线城市大范围铺设,日均订单达2000万。
广州永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邦新能源”)是哈啰单车的一家代加工电芯的供应商,由于哈啰单车采购量大,单个电芯厂家供应有限,永邦新能源分别采购了三星、LG化学、鹏辉等电池厂商的电芯,为哈啰单车加工电芯。
据了解,LG化学在中国采用代理商销售模式,哈啰单车使用的LG化学电芯需由LG化学指定的加工厂才能采购。“我们总共为哈啰单车提供了300万组电芯,其中LG化学的电芯只有10万多组,量最小。”永邦新能源负责人田建华告诉记者。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秘书长朱业耘对记者说道:“如果是产品规格书标出来的参数,在使用中就必须满足这个标准,但从实验结果来看,标明的参数和实际结果有差距。”
哈啰公司告诉记者,哈啰单车总共采购了600多万支电芯,每个电池包里使用3支电芯,意味着有200多万辆哈啰单车使用了LG M26型号电芯。“我们认为电芯是标准品,后期生产出来的智能锁没有区分哪些使用的是LG化学的电芯,哪些使用的是三星或者鹏辉的电芯。另外电池包里的3支电芯属于并联结构,失联的数十万辆单车3支电芯全部不能使用,目前不清楚正在使用LG化学电芯的智能锁当中有多少其实只剩下一支或者两支电芯在正常运作。”孟建波透露,目前失联的单车中还没有发现使用三星、鹏辉等品牌电池的。为了降低损失,哈啰公司不得不通过后台降低所有电池的最大充电温度和充电电压。
对于哈啰单车失联的责任归属等相关问题,LG化学并未对本报记者作出回应。11月26日,哈啰单车产品侵权起诉了乐金化学。由于代工厂负责加工电芯,在此次诉讼中,哈啰单车将8家加工LG化学电芯的代工厂也一并送到了被告席,永邦新能源就在其中。
哈啰公司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哈啰单车和LG化学之间是没有合同关系,但是LG化学是我们采购电芯的生产企业,代工厂是LG化学电芯的销售方,LG化学电芯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与我们有合同关系的代工厂对于我们是合同违约,而作为生产者的LG化学对我们则是构成侵权,形成侵权关系,我们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2条和《侵权责任法》第41条、第42条、第43条向LG化学主张侵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