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用其父亲账号接单
律师称应承担承运人责任
2018年5月6日凌晨,郑州市航空港区发生一起命案,受害人李某珠(女,21岁,山东济南人)在搭乘网约车途中被害,网约车司机刘某华(男,27岁,郑州航空港区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10日,滴滴继公开道歉,并悬赏百万获取线索,以及配合警方调查之外,5月11日,滴滴方面公布自查进展称,在针对郑州顺风车案件的自查中发现,该接单账号归属于嫌疑人父亲,且正常通过了滴滴顺风车注册时的三证验真、犯罪背景筛查和接首单前须进行人脸识别等安全措施。嫌疑人系违规借用其父顺风车账号接单。
滴滴寻人公告
滴滴方面介绍,原有的夜间安全保障机制不合理,导致在该订单中针对夜间的人脸识别机制没有被触发。“此外,嫌疑人在案发前,曾有一起言语性骚扰投诉记录,客服五次通话联系不上嫌疑人,由于判责规则不合理,后续未对投诉做妥善处理。”
滴滴方面表示,鉴于以上问题,决定自5月12日零点起,顺风车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下线,停业自查整改一周;其他平台业务对全量司机全面审查,用一切手段清理平台上可能的人车不符情况;运营及客服体系全面整改。
那么,滴滴是否审核不严需要承担责任呢?
对此,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认为,平台没刑事责任,但应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乘客付费,平台公司负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至目的地的责任。空姐案中平台没有尽到安全送达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常莎进一步表示,如果有证据证明平台没有尽到审核义务,司机本身之前有不适合做顺风车司机的记录,比如犯罪记录等,那从侵权的角度平台也应该按过错比例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事件发生后,网络出现一些取缔网约车的声音。资深互联网观察家丁道师认为,与传统出租车行业一样,网约车以及顺风车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案件,大家更应该探讨如何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而不是一味否定网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