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指导各地坚决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问题。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表示,《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印发以来,各地大力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是,一些地方出现了培训机构由“地上”转入“地下”,改头换面,以“高端家政”“众筹私教”“游学研学”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隐形变异问题,严重干扰政策执行,给改革推进造成阻碍。
根据《通知》,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须在培训主体、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同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规性学科类校外培训一般是指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在登记的培训场所和规定的培训时间,由其所聘请的具有教师资格的培训人员,按照规定的培训方式,面向中小学生提供的符合培训内容要求的学科类培训服务。
对照上述合规标准,《通知》逐项列举出7种隐形变异形态,包括: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以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通知》要求各地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出了三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辨别机制,着力解决“查处什么”的问题。地方可以成立专家委员会或指定专业机构,对隐形变异培训行为进行科学辨别。
二是落实属地管理,着力解决“谁来查处”的问题。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学科类培训的隐形变异问题进行查处。对于证照不全的机构和个人,根据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对跨区域违规行为,由培训机构审批地、违规行为发生地相关部门共同查处。
三是强化监管执法,着力解决“怎么查处”的问题。要压实管理责任,充分利用网格化综治体系开展巡查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信用惩戒等多种监管方式。
上述负责人表示,对有关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的问题线索,教育部第一时间协调、督促有关地方开展核查,并及时上报核查和处理结果;要求各地对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