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市的张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普洱思茅区第四中学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划分智慧班和传统班,智慧班的学生需要花5800元购买平板电脑。国办督查室及时转有关地方政府核查办理,经云南省政府组织开展核查,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截至督查时,719名学生已每人缴纳3400元(包括平板电脑、配套设备及第一学年资源服务费),收费总额为244.46万元。
如今,信息化技术已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在教育领域开设智慧班,的确是大势所趋。这些年,教育系统早就在尝试“互联网+教育”这种智慧教育方式,尤其是这两年处于疫情期间,“停课不停学”使得“互联网+教育”步伐迈得很大,提高了教育效能,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而普洱思茅区这所学校开设智慧班的举动,为何引发家长广泛质疑?
一方面,该校是一所初级中学,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应该是均衡教育。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要“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思茅区第四中学把学生分成智慧班和传统班,明显是对这些明文规定的违背。
试想一下,缴纳5800元购买平板电脑加入智慧班的学生,是不是相当于进入了一个重点班,或者说“重点关照班”,学校会不会将优秀老师和优质资源向智慧班倾斜,由此导致新的教育不公?一些本来只想给孩子报普通班的家长,可能担心这种不公导致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不得不报读智慧班。所以,即便学校提出“以自愿为原则”,也不能实现真正的自愿,即便学校“不会区别对待学生”,也难以让家长相信。尤其是,这样的“智慧教育”,不仅会让两种班的学生在学习成绩上出现分化,心灵上也可能出现分化。
另一方面,以缴纳5800元的代价加入智慧班,这样的智慧班加重了学生家庭的负担。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提出,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由此可知,哪怕要全面推行智慧教育,也应由教育主管部门来推进,因为这是教育发展的大趋势,是需要政府来统筹安排的。
退一步说,在各地财政水平不一,等待有关部门拨款才启动智慧教育项目不太现实的情况下,即便需要“多元投入”,相关软件及平板电脑的费用应由合作的第三方机构来承担,家长不用承担任何费用,目前有的地方就是这样操作的。“互联网+教育”只是教育方式的转变,不是对免费义务教育的附加,不能成为广大家长的新负担。
以是否购买平板分班,这算什么“智慧教育”?据报道,目前思茅区教育局召开了全区教育系统专题会议,对第四中学违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举一反三组织开展违规收费问题集中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此事也警示其他地方,该对义务教育阶段的隐性分班问题进行一番检视、清理,坚决查处以“智慧教育”“新媒体教学”等名义变相分班、增加家长经济负担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