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人说,成为代理是不用交钱的,而且大哥从来都不鼓励大家囤货。大哥一方面在台上告诉大家不用囤货,但制度上,却千方百计让人囤货。上级为了让下级囤货,也会使用洗脑的方式让人消费。
不少代理仍为公司声援。
李艳说,自己做了这么久,也没有见过能从TST里赚钱的,“她们都在跟着一唱一和,朋友圈发年薪百万,实际上亏了好多万,下面的小代理都赚不了钱的”。“她们都在装。”李艳总结道。
李艳所在的TST家族群里,似乎一切照旧,没有人说公司出事的事情。也许所有人都在等待一个“官方说明”。
就连白眉自己,也感到困惑。她不理解的是,她后来所接触的微商,也都是金字塔模式,“如果是这样,那很多微商都可能涉及传销”。
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表示,传销分为经营性传销和诈骗性传销。两者的区别在于,诈骗性传销主要是拉人头、收人头费,不依赖真实的商品销售提成,而是靠拉人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而经营性传销还是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为提成依据。蓝天彬表示:“目前来看,达尔威公司属于经营性传销。”
对于这一点,反传销专家李旭说,互联网传销的确较难辨认。仅就TST来说,这么多年来,它的制度一改再改,要调查清楚,涉及到互联网技术壁垒,更对税务的调查提出了新的挑战。
早在2021年12月24日,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了调查TST庭秘密的案件,出动了将近400人次,成立了17个人的专案组,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而一位高校法律系资深教授张教授也认为,TST庭秘密案件的调查涉及到审计问题,审计本身工作量便极大;其次,案件的时间跨度长、涉及的地域广、人数多,并不是能立即完成的任务。
但本质上,如何区分真正的微商、社交电商、新零售和传销,李旭认为,要看三点,即是否满足拉人头、交纳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的金字塔结构。
虽然白眉指出,从一开始TST就强调代理的利益,只和下级有关系,和下级的下级没有关系。但根据李旭透露,会员成为创始人并设立公司,且该公司业绩月度绩效考核达标,则给予辅导该会员的上一级会员(须也是创始人身份)创始人推广激励奖金。与旧制度的差异为推广服务费基数调整为直系下属,比例增高至6%。
TST的灵活调整制度,目的之一便是淡化层级关系,把各层级的提成换成了统一业绩达到了多少再分配提成,实际还是多层计酬的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陈欣教授认为,林瑞阳、张庭夫妇是找了专业人士去设计TST庭秘密的经营模式,来规避相关法律法规。白眉也曾在创始人群里收到一张图片,那是从“韩国人”那里流传过来的,此前公司与韩国企业合作过,之后对方对TST的“制度”很感兴趣,但就算他们也研究不明白。
TST的制度,一变再变。
今年2月,李艳被高利贷催债,终于顶不住压力与TST公司联系,要求公司赔偿她的损失。经过协商,公司负责人“海燕姐”同意给她一笔3万元的赔偿,不过当时李艳急于还贷款,便答应写了欠条。
同时,一位客服不断试图套近乎、安抚她。在TST,有一个客服专门处理类似的纠纷,这些客服们,“服务”的并非卖产品的客户,而是每一个代理商。一旦“不听话”的代理商出现纠纷投诉,这些客服便习惯性地卖惨、打太极,以图息事宁人。
但对李艳来说,维权之路几乎没有希望。李旭表示,参与传销是违法活动,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就像赌博被查处时赌资都要没收一样,所以被骗的钱很难要回来。一旦头目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警方抓了,非法获利的资金不但要没收充公,还要判刑并处罚金。
谈话间隙,李艳自言自语:“普通人根本没办法对付大企业,可能过两天整改了,又重新开张,只有我们这些人要一辈子为它的伤害买单。”
2022年4月19日,在湖北保康县市监局认定TST涉传销后,TST庭秘密官方微博发出一封律师函:上海达尔威接受并配合相关部门的合法调查,TST之所以一直不发声是出于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发稿日前,TST庭秘密App仍可正常使用,在淘宝上,不少代理仍在直播带货。
只不过,一位代理在TST“工厂”直播发货的时候,眼里有着掩饰不住的疲惫,评论区里,全都是劝她早点醒悟的人——“不是传销吗?怎么还能直播?”
未标记图片为采访对象提供。
文中李艳、白眉、洪婷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