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消息,中国民用航空局起草了《民航旅客国内运输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禁止承运人或代理人默认勾选其他付费服务,对机票搭售做出明确规定。
《意见稿》新增,承运人或者销售代理人在销售客票时,不得以默认选择方式为旅客做出购买付费服务的选择。此规定是针对于互联网售票中出现“搭售”等不规范行为。
并且《意见稿》中还对出现超售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予以明确,规定超售时的处置原则、告知解释义务、补偿和退票原则、服务保障措施等,确保在承运人开展超售业务时可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因超售导致旅客在登机口自愿放弃行程或被拒绝登机,承运人应当做好后续服务工作。为旅客安排的后续航班离站时间与旅客原购客票上所列明的航班离站时间间隔在2小时以上,承运人应当为旅客提供免费餐食。为旅客安排的后续航班离站时间与旅客原购客票上所列明的航班离站时间间隔在6小时以上,旅客要求住宿的,承运人应当提供免费住宿。
承运人有未制定超售规则、未在官方网站公布其所运营航班的准点率数据并在售票环节告知旅客的等行为的,由民航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